太仓市科技局组织编制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专项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各部门、各行业和镇级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科技统计监测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制定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进步。
(二)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科技发展基金、科技风险基金等项目。
(四)负责全市农村科技管理,组织实施有关农业科研和科技攻关项目。指导各镇农业科技创新,推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
(五)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火炬计划、攻关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各类科技开发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双密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报批工作。
(六)归口管理全市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工作,制定对外科技合作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市技术市场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技术贸易机构、科技咨询机构核准和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和统计工作,调解技术纠纷;管理全市各类科技和专利中介机构;负责审查批准或组织各类技术展示与交易会活动;负责培训和考核技术市场经营人员和专利工作者;归口管理全市科研机构和认定民营科技企业;负责全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的审查工作;负责全市与中科院科研机构和国内外高校的合作;加强知识产权的开发,推进技术股份化工作;负责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办公会议制度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类科技园区的建设实行宏观管理。
(八)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并负责相应的计划制定、工作部署、督促检查、政策引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太仓市科技局职责,内设4个职能科室,均为股级建制。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与政务信息、文电处理、秘书事务、科技宣传、文书档案管理、信访及人大、政协代表提案答复、保密工作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机关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实施以及财务、资产、房产及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局下属单位的指导监督、管理服务工作;指导镇科技工作;负责科技局系统干部的考核、任免、人事调配、人事档案、工资管理以及本系统专技干部职称评审、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职工教育,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工青妇及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发展计划科
负责编制实施全市科技发展规划,组织起草全市科技政策措施;负责管理市科技三项经费和市科技发展基金,负责科技统计和分析工作,以及各类科技开发贷款计划的申报、实施、协调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新产品的试制开发和技术创新工作,负责编制市级新产品试制计划,申报省、国家级新产品计划;归口管理全市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工作;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认定,组织实施重点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和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双密”企业的培育、申报认定及日常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太仓市“科技进步型企业”评审、奖励工作。
农村科技科
负责编制市农业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农业科技项目计划、社会发展科学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组织农业科技培训,指导全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农业科技型企业发展及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组织申报国家和省、市农业科技、农业星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社会发展科学、软科学研究计划等项目;指导全市农业科技创新,协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农村科技进步。
技术市场与科技成果科(挂知识产权办公室牌子)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发展技术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查和核准全市技术贸易机构;负责认定民营科技企业;负责全市技术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调解技术交易纠纷,依法处罚违法行为;负责技术市场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对全市各类科技园区的建设实行宏观管理;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专利及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利工作规划和计划;承担市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办公会议制度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网的建设。
归口负责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有关科技成果管理法规的制订或修改,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登记、审查、鉴定,负责太仓市科技进步奖的申报、评审、奖励工作,组织省、国家级科技奖励的申报、推荐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国家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的申报、实施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管理指导全市科技保密。
归口管理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省对外科技合作计划,负责申报企事业单位科技团组赴国(境)外考察,负责对外科技宣传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科普工作,并承担市科普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