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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苏州市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苏州开发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1号楼

类型:机构

邮政编码:215100

介绍

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区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加快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会同统计部门承担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组织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区级财政政策。

(二)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相关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四)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协调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推动落实全区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研究协调有关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国际产能合作的政策,协调推进“一区多园”功能性园区建设。

(五)组织实施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全区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规划全区重大产业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参与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综合研判全区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六)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区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能源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能源行业相关标准,监测能源发展状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总量平衡的建议。按照权限和程序,审核上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八)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区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牵头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九)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推动落实“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区新型城镇化规划。牵头协调本区与其它地区的经济协作,负责全区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工作。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健全全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目标任务。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计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完成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会议会务、活动组织、信息宣传、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及离退休干部、党群工作;承担依法行政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工作、报备相关工作;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负责人:陈佳

电话:85182010

(二)综合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区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全区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规划编制立项,衔接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做好“一区多园”功能性园区的规划布局;提出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

组织拟订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统筹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并提出建议;研究总量平衡,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宏观调控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并开展相关工作;承担市对本区高质量发展个性指标和加减分考核工作;会同统计部门组织开展区对各镇(街道、区)的高质量发展相关考核工作;提出经济安全相关政策建议;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区实事项目、政府工作任务的组织推进工作。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经济体制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指导小城镇综合改革、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协调和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协同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完善工作;承担区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有关工作;统筹推进落实国家、省、市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发展战略;组织全区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重要政策制定、重大规划编制;承担区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综合分析和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区新经济的发展战略;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和协调实施支持新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包括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农口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参与审核农口重大项目,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组织编制全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区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社会发展年度评估和形势分析;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指导全区产教融合、健康产业发展等工作;统筹推进全区富民增收工作,综合研判全区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发展趋势,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衔接平衡有关规划、计划;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财政、金融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存续期监管工作;落实上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发展与制度建设,承担区创业投资企业市级备案的转报及管理工作。

负责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和文件;指导和协调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和交换共享;承担信用服务市场的培育发展;负责区自然人信用管理工作;指导信用知识教育、宣传等工作;指导督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陈彩红

电话:85182037

(三)产业投资科(军民融合科)

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宏观管理,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调控目标、任务计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各领域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布局;贯彻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编制区政府年度投资项目计划,负责审核转报政府建设类和城建环保建设类项目以及相应的中央补助资金安排;贯彻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指导协调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统筹落实国家和省、市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规划、政策;协调长江经济带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研究提出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政策措施建议,规划全区重大项目布局,编制区级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协调指导重大项目培育、论证等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负责全区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储备制度;负责开展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区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究协调有关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政策;协助做好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初审;指导开展境外投资,根据职责分工管理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重大战略;统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大事项研究、重要政策制定、重大规划编制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承担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和重点境外园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

组织拟订全区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全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服务业各主要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制定促进全区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和评价考核服务业运行,综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快推进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协调推动总部经济和重点企业的培育;推动服务业品牌化标准化建设;落实重要商品总量平衡,落实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措施;参与推进全区现代物流业发展,参与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

汇总提出全区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协调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及标准规范建设;指导全区军民融合发展重要政策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组织实施全区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组织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计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装备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王正红

电话:85182016

(四)电力能源科

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电油气等生产要素的协调;承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的发展;拟订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燃料乙醇等能源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农网改造相关工作;承担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按照权限和程序,审核上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拟订电力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负责电力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衔接电力供需平衡;拟订地区热电联产、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和区域配电网规划;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承担区管道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管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并协调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组织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协调环境保护与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循环经济等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负责人:朱俊峰

电话:85182022

(五)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对口帮扶协作科)

起草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研究提出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油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承担粮油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

组织实施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的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粮油仓储与工业统计工作。

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对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实施依法监管;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

统筹协调全区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工作;承担本区对口支援地区支援业务工作指导,按分工编制实施相关规划,统筹协调支援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本区参与国家西部开发和国务院扶贫办相关工作,牵头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年度任务完成和督查考核工作;承担对口合作地区有关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年度评估及相关政策措施的拟订落实;统筹协调本区与其他地区的经济合作;承担区对口帮扶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蒲文春

电话:85182025

(六)价格管理科

承担全区工业品、农产品、交通运输、房地产等价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实施工作;拟订管理权限范围内重要工业品、交通运输等价格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标准;组织实施涉农价格管理政策;按上级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和监测;承担本级定价权限范围内的成本监审工作。

负责编制价格管理年度计划,根据上级价格调控目标,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组织落实价格调节基金等价格调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上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及改革方案;拟订重要价格管理制度;负责本级权限范围内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负责本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周建新

电话:8518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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