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达标积分值已于8月30日公布。9月9日,苏州市公安局根据落户达标积分值,向社会公示落户准人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拨打联系电话67521126反映。公示名单详见“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据悉,苏州市公安局拟在公示期结束后,对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发放“电子准人卡”,取代纸质准人卡,即通过短信发放积分落户准人通知。获得积分落户准入资格的申请人请按照通知内容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电子准入卡短信将在9月25日前分批推送到申请人预留给积分受理窗口的手机号码上。如申请人近期手机号码发生变化的,请在公示期结束前至积分受理窗口变更联系方式。办理落户手续时,需携带申请人本人和随迁家属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材料、家庭成员关系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
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提醒,若省外原户籍地在规定办理迁移手续的时间段内被明确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准入人员需主动联系短信通知中的落户手续办理部门,报备后暂缓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暂缓签发准迁证),待该地区恢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尽快办理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