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苏州发布《疫情防控2021年第6号通告》,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苏州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相关药品予以下架;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在自助售药机、互联网平台(包括天猫、京东、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及自建网站、小程序等)销售“四类药品”,销售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继续销售“四类药品”的零售药店,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改;对不执行暂停销售要求,并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也在第一时间开展线上线下同步执法检查,市民若发现零售药店有违规销售情况,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等方式进行举报。
通告提示,市民如出现发热、头痛、流鼻涕、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