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起,吴江区建筑面积300㎡以下或造价30万元以下的结构改造工程,若涉及楼面结构层开凿、扩大洞口,拆除或者部分拆除房屋中抗震、防火措施以外的非承重墙体的,需要到区住建局办理“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农村宅基地自建自住房屋除外)。应疫情管控需要,每日限号100个。下面是具体办理指南。
办理地点
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大厅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苏州市吴江区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书可到物业公司、建管办或现场办理点领取)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确认权利的有效证明(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使用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房屋所有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4.涉及共用部位的,提交共用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5.与申请房屋相关的建筑竣工平面图及结构竣工平面图(图纸可以通过档案机构、建设单位途径获取,图上应有竣工章或者建设单位的证明章,以确认图纸来源);
6.房屋原设计单位或者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房屋结构改造设计方案,或者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文书。
装修只涉及拆改房屋中抗震、防火措施以外的非承重墙体,若可提供第5项所要求材料,申请时可不提供第6项材料。有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业主请带好住宅使用说明书。有装修改动或装修设计方案的请带好方案,没有方案的需要申办现场确认拆改墙体位置并签字确认。
收费情况
免费
咨询电话
行政许可
0512-63498592,63498593
档案查询
0512-63485769
材料模板
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申请书
房屋使用安全鉴定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