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4月1日起,延期使用的2019年度货运机动车纸质通行证将正式失效,驾驶人须使用电子通行证通行。那么,苏州货车电子通行证发放范围是什么呢?让小编告诉大家吧!
发放范围
1.绿色配送示范通行证
按照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领导小组核定100%发放。
2.新能源通行证
苏州市注册登记的纯电动新能源货运机动车100%发放。
3.古城区通行证
(1)古城区内使用纯电动新能源货运机动车进行城市配送,专业运输单位的燃油型货运机动车禁止驶入。
(2)注册登记在古城区内的厂矿企事业等单位(不含专业运输单位)及个人的核定载质量大于0.99吨小于8吨的货运机动车、专项作业车100%发放古城区通行证。
4.城区通行证
(1)苏州市注册登记的轻微型封闭式货车100%发放。
(2)注册登记在古城区外的工矿企事业单位(不含专业运输单位)及个人的核定载质量大于0.99吨小于8吨的货运机动车、专项作业车按车辆总数的50%比例发放城区通行证。
(3)注册登记地在东环路、南环东路、南环西路、解放西路、西环路、虎泉路、城北公路(含上述道路)以内区域的专业运输单位,按车辆总数的50%比例核发城区通行证。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专业运输单位按车辆总数20%的比例核发城区通行证。
5.临时通行证
其他货运机动车因生产生活确需进入禁行区域,可以通过申请临时通行证。非苏州号牌货运机动车通行证有效期最长7天的,苏州号牌货运机动车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一个月。
6.其他
(1)工程抢险、生活用品等通行证审核车辆使用性质后发放。
(2)菜篮子工程、货运出租车按照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发放。
(3)危险品、施工车辆通行证通过网上公安局进行审核发放。。
各区的区域、路段通行证由各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按道路实际通行情况发放。
注解
(1)专业运输单位是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运或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业运输、货运代理、货物装卸等协助其它企业运送物品的企业和个体户。
(2)古城区是指姑苏区古护城河以内区域。
(3)禁行区域是指《2010年货运机动车通行证核发办法》、《关于加强工业园区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关于加强吴中区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的通告》等通告中禁止货运机动车、专项作业车通行的区域。
(4)车辆总数是指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拥有的核定载质量大于0.99吨小于8吨的货运机动车、专项作业车(不含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运机动车、专项作业车)。
(5)发放通行证数量是根据通告当日车辆总数和比例进行计算,结果不为整数的只进不舍,取整数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