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苏府〔2008〕69号)2008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发展,以及国家和省社会保险新政的陆续出台,《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亟需修订和完善。那么灵活就业人员苏州灵活就业人员到达待遇领取年领时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不够怎么办?接下来就由苏州汇小编来告诉大家吧。
答: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符合灵活就业待遇享受最低缴费年数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基数的5%乘以不足缴费年限计算补缴金额,一次性补足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每一缴费年度的补足缴费基数由市医疗保障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