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苏府〔2008〕69号)2008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发展,以及国家和省社会保险新政的陆续出台,《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亟需修订和完善。那么苏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如何确定?接下来就由苏州汇小编来告诉大家吧。
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在省公布的当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缴费基数档次,按20%的缴费比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省公布的当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缴费比例为单位和在职职工缴费比例之和,同时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