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苏府〔2008〕69号)2008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发展,以及国家和省社会保险新政的陆续出台,《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亟需修订和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范围和条件有哪些?接下来就由苏州汇小编来告诉大家吧。
答: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范围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就业登记的下列灵活就业人员:一是本省户籍;二是非本省户籍,在本省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0年;三是在本省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