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与苏州政策的全面接轨,自2021年起,原常熟市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名称变更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参保政策也出现相应调整。
调整居民医保门诊特定项目有关待遇
根据苏州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部分门诊特定项目的待遇标准调整。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药物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医疗费用与住院费用累计35万元以内的部分,按照90%结付。重性精神病使用治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费用,在4000元以内按照100%比例结付;4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内的费用,按照60%比例结付。再生障碍性贫血使用专科药品治疗,在费用8000元限额内按照90%比例结付。血友病使用专科药品治疗,在费用60000元限额内按照90%比例结付。新增老年性白内障在门诊行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为门诊特定项目,其符合门诊特定项目结付范围的费用在3800元限额内按90%的比例结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