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以后首次从张家港市以外全职引进到我市各类企业和列入支持目录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目录》规定的A~F类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进行人才礼遇分类认定。那么,张家港人才礼遇引进首次指什么呢?让苏州汇小编告诉大家吧!
“引进”是指:
即申请对象上一工作地、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缴纳地和个税缴纳地等均应在张家港以外。
张家港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张家港本地生源毕业生回我市就业创业的,视同为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