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由高新区住建局指导,苏高新集团建设的高新区公租房项目正式开工,这也是苏州高新区首批区级公租房!那么,苏州高新区低收入无房家庭租公租房有什么条件呢?就让苏州汇小编告诉大家吧!
城市最低收入、低收入无房家庭承租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当地户籍,并符合现行城市居民住房保障条件;
2、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承租公租房后,不再享受住房保障的租赁补贴政策;
5、暂不受理一人户实物配租申请,一人户为年满60周岁的单身无房老人除外。
>>>苏州高新区外来务工人员租公租房有什么条件<<<
>>>苏州高新区新就业人员申请租公租房有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