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在浙江省义乌市召开的“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会议上,苏州市成功通过国家邮政局复评,再次获颁“中国快递示范城市”荣誉称号。
“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每3年开展一次,对获得“中国快递示范城市”荣誉称号的城市,国家邮政局在组织开展快递业试点示范项目时,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获得“中国快递示范城市”称号的城市,并同时享受国家邮政局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2016年苏州市获得江苏省首个“中国快递示范城市”荣誉称号。据了解,经过第一轮3年创建,全市快递业务量和收入分别从2016年的8.51亿件和114.15亿元攀升到2019年的17.32亿件和216.85亿元,年均增幅达到26.73%和23.85%。2020年虽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苏州市快递业务量仍在增长,截至今年8月份,全市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12.27亿件,同比增长19.79%,位居江苏省第1位,全国第8位。
据了解,下一步,苏州将继续按照此次创建工作会议要求,珍惜“中国快递示范城市”的荣誉,着力优化环境、提升质效,努力实现苏州城市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擦亮示范城市的金字招牌。不断推动快递业成为苏州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载体和平台,成为畅通城市“三大循环”的重要力量,成为促进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