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排放机动车有哪些
1、注册登记满15年,装用点燃式发动机(使用汽油燃料),排放标准为国Ⅰ、国Ⅱ标准的小、微型汽油车。
2、按照车辆结构应当由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核发牌、证的变型拖拉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
限行:
2018年12月1日起,每日7时至20时,高排放汽车在苏虹路、星华街、独墅湖大道、星塘街、东方大道、通达路、通湖路、尹丰路、东进路、东吴南路、吴中大道、友新路、太湖西路、福运路、晋源路、苏福路、金枫路、泰山路、长江路、城北西路、苏虞张公路、阳澄湖西路、永方路、太阳路、星杭街闭合的区域内(不含上述道路和区域内国、省道和高速公路)将禁止通行。
同时,全天禁止变型拖拉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在全市道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