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批电子抓拍设备上线,启用时间为2020年08月13日零时起。
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我大队近期新增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现将设置地点通告如下:
一、路口电子警察抓拍地点
震泽镇:盛八线蠡泽村路口西侧(主要抓拍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
七都镇:吴越路建设路路口。
二、区间测速地点
230省道163公里475米至166公里40米(渔湾大道南侧至叶家港北侧),双向,限速80公里小时;
230省道185公里605米至187公里396米(丰一田村路口西至东庙桥村路口东),双向,限速80公里/小时。
(注:以上地点的抓拍设备同时抓拍机动车在路口、路段的其它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