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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说明:
1、您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您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首先,申请离婚的一方需要准备离婚协议书,此协议书是离婚的重要凭证。协议书内容应该包括离婚双方的协议内容,主要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方面的协议。
其次,申请人还需要准备离婚证明。离婚证明可由当地派出所、公证处等机构为其签发。当离婚双方曾经在境外结过婚的,另需提交旅游签证、登记证及翻译等材料。如双方是外籍人士,则需提供身份证明及翻译,另外还需要办理相关的签证批件和报批公函。
接下来,申请人需要准备出生证明和身份证。由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出生证明是其申请离婚的根据,因此这两个文件必不可少。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房产证明、车辆证明、存款或理财明细等财产证明。这些证据可以证明离婚中的财产分配问题,并能够有助于最终判决。
最后,申请人还需提供一些其他材料,包括家庭情况证明、收入证明、社保证明、医疗证明等。这些文件对于涉外离婚申请人来说也是必不可缺的。
总之,涉外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上就是苏州涉外离婚办理材料的指南。申请人在准备好这些材料并完成相应申请流程后,一般可以在一个月内取得涉外离婚的判决书。在离婚过程中,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避免走弯路,更好地保障个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