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许多朋友对人防工程如何报废非常感兴趣,针对人防工程如何报废我们本地屋网收集整理了以下内容:
图片由网友“孤王戏”提供
根据《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防工程,按照管理权限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废:
(一)工程质量低劣,直接威胁地面建筑和交通安全,且加固改造困难的;
(二)工程渗、漏水严重,坍塌或者有坍塌危险,没有使用价值的;
(三)由于地质条件差,工程基础下沉,结构断裂、变形,已无法使用的。
经批准报废的人防工程,由其报请人予以回填处理。”
以上就是人防工程如何报废的全部内容了,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欢迎关注本地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