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花桥小型汽车通行证办理条件
1. 花桥与昆山其他区镇的通勤人员,由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办理;
2. 具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
3. 近14天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4. 行程卡不带*;
5. 上述条件须同时具备,申领后也须每日符合。
工作在花桥、居住在昆山其他区镇
1.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由区党政办负责发放通行证并统计报送;
2. 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由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发放通行证并统计报送;
3. 企业职工: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发放通行证并统计报送。
居住在花桥、工作在昆山其他区镇
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由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后附样式),职工凭工作证明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办理。
申领人携带工作证明至所属社区居委会申领,时间:8:30~20:30。
昆山花桥小型汽车通行证使用说明
1.通行证只限本人本车使用,一人一证,“点对点”往返工作地址与居住地址。本人“非必要不离昆”,如离昆,第一时间报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回收通行证;
2.发放单位严格落实审核发放责任,对本单位所发通行证负责;
3. 通行证不得转借他人,一经发现立即回收,并将反馈发放单位。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疫情传播和扩散将追究法律责任;
4. 通行证使用期间,发放单位负责每日核验申领人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近14天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行程卡不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