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化落实《苏州市空气质量强化提升百日攻坚方案》,苏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工地喷淋抑尘设备开启时间相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了工地喷淋抑尘设备明确的开启时间,此举有利于推动了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精准化、高标准防治工作,不断促进空气质量改善提升。
一、明确开启时间
即日起,除雨天外,施工作业期间,喷淋、雾炮、洒水车做到双整点(8、10、12、14、16时等)开启,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10分钟,保持场地湿润无干燥土。
二、其他工作要求各级住建、城管、交通、水务、园林等部门和轨道交通公司督促所辖工程项目的责任单位,于5月15日前,将抑尘设备开启时间要求纳入项目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签署《扬尘防治和文明施工承诺书》,制作扬尘防治公示牌在工地门口显著位置张贴。
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