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0点起,全国统一式样《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将正式启用,谁可以领通行证?怎么领?怎么用?快来疫情看看吧!
适用于省际间、省内重点物资(医疗与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重点工业品等重要生产物资、重要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障。
办理方式
1、申请
车辆进出涉疫地区的收发货单位根据重点物资类别,向所在地设区市、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邮政等)提出申请。
2、提供材料
需提供申请人、车辆、司乘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货物、线路等信息。
3、审核及发放
《通行证》核发部门:
(1)跨省运输:省级行业主管部门
(2)省内跨设区市运输:设区市、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
这张承载了民生物资物流保障的通行证长这样
使用方式
1、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司乘人员、车辆、运输线路应与《通行证》信息保持一致。
2、有效期不超过10天,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到期后自动失效。
3、运输起讫地均未建立《通行证》制度的,无需办理《通行证》。
4、国内其他地区发放的全国统一式样《通行证》的货运车辆,予以认可。
5、各防疫检查点在货车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且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符合要求的(对于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还需查验《通行证》),及时放行。
6、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快速便捷通行;对司乘人员行程卡绿色不带*号的运输车辆,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基础上,各地不得随意限制通行。具体防疫查验按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期限
1、4月25日零点起,启用全国统一式样的《通行证》。原交通运输部统一式样的《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停止发放。
2、前期发放的《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仍在有效期内的可过渡使用至4月30日,超过期限后自动作废。
特别提醒
当货车司机行程卡带*号时:
需在车辆到达目的地24小时以前,向目的地收发货单位主动报备车牌号、计划抵达时间以及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还需同时报备《通行证》),由收发货单位向属地社区(乡镇)报告,并向货车司机推送当地疫情防控和通行管控详细措施。